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(体总秘书处、群体处)、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、各有关院校:
根据国家体育总局《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为加强裁判队伍建设,提高裁判员执裁水平,经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批准,由中国龙狮运动协会主办、武汉体育学院承办的“2014年全国舞龙舞狮国家级裁判员、教练员培训班”将于2014年1月8至11日在武汉体育学院举行。现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
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、中国龙狮运动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
湖北省体育局、武汉体育学院
三、协办单位
武汉体育学院武术学院
四、时间
2014年1月8至11日
五、地点
武汉体育学院
六、人员及内容
(一)参加2013年全国以上级别比赛执裁人员(业务再培训、年度考核和注册,1月8至10日);
(二)获得国家级、国际级裁判证书人员(业务再培训、年度考核和注册,1月8至10日);
(三)拟晋升国家级裁判人员(获得一级裁判员资格满3年以上人员,1月8至11日)。
七、培训教材
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审定的《国际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规则、裁判法》(2011年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)。如需教材者,请在报名时提出需求。
八、考核及结业
(一)已获得国家级、国际级裁判证并通过本次培训及考核者(请携带裁判证件),将予以2014年度裁判注册并有资格执裁2014年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、中国龙狮运动协会主办的各类龙狮比赛。
(二)拟晋升国家级裁判者(应获得一级裁判资格满3年以上,培训时须携带一级裁判证书以甄别资格),进行理论和技术考试,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获得申报国家级裁判资格。